失恋大过天_吾乃食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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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恋大过天

  我和盛悠杰分手了,我搬回了自己的家。

  我一直在纠结着。

  这算是我甩了他,还是他甩了我。

  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,谈恋爱最害怕的,就是伤了自尊。

  所以人们在主动提出分手时,总要说一句很讨打很老套的开场白:你很好,真的。

  然后再巴拉巴拉巴拉。

  先得把人家的自尊给保住。

  虽然盛悠杰先开口,但他说的只是让双方冷静下,也就是说,真正提出分手的人是我。

  所以说,我的自尊保住了。

  可是,这样的想法根本就没有让我好过。

  是的,我发觉自己根本就不在乎这个。

  我在乎的是——我和盛悠杰居然分手了!

  我又是孤家寡人了。

  再也没有人为我买零食,再也没有人跟我斗嘴,再也没有人陪我上床。

  再也没有人在下雨时来接我。

  失恋大过天。

  我开始自暴自弃。

  害怕遇见盛悠杰,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,天天窝在床上,累了就睡觉,渴了就喝可乐,饿了就吃薯片,闲了就打游戏。

  我颓废,我郁闷,我压抑。

  这样三天三夜之后,我振作了。

  我的意思是,我觉得,我不能独自一个人这样慢慢腐烂——我要折磨我身边的人,我要将我的痛苦传达给全世界。

  打定主意后,我马上下了床,学着柴柴的模样,在地板上死劲地做着广播体操倒数第二节——跳跃运动。

  那阵仗大得,像万兽狂奔似的。

  没多久,楼下的人就上来了。

  有乔帮主——这是自然的,人家是屋主。

  有柴柴——最近她总是和乔帮主待在一起,由于我在特殊敏感时期,就不去追究他们的关系了。

  有小乞丐——自我从盛悠杰家搬回来后,便以男女授受不亲的理由,将他赶到乔帮主家里去住了。

  我连调戏嫩草的心情都没有了,可想而知,我有多郁闷。

  我盘腿坐在床上。

  牙齿几天没刷了,黄了。

  脸几天没洗了,油了。

  眼睛几天没擦了,有眼屎了。

  头发几天没梳了,放窝麻雀蛋在里面都可以当鸟巢了。

  “我们到齐了,你有什么事情,尽管吩咐吧。”三人看我的眼神,是一脸同情。

  都是党的好同志啊!

  我深吸口气,道:“还是一个个地上来陪我吧。”

  仔细一算,刚好三个人,我就御赐名字为“三陪组合”吧。

  因为乔帮主的厨艺好,所以,我决定先肆虐他。

  “哗”肉下锅了。

  “其实,这都是他的错,我以前本来就有男朋友,他又不是不知道,为什么现在要来追究?如果想要找个身家清白的,自己去幼儿园定一个啊……”

  “哗”花椰菜下锅了。

  “他以为自己很好吗,有什么好拽的?他虽然脸长得比别人好一点,但脸帅能当卡刷吗!他虽然前途比别人光明了一点,但哪天指不定就有不测风云了呢!他虽然脑袋瓜子比别人灵活了一点,但这种人最容易得老年痴呆!他虽然床上功夫比别人厉害了一点……不好意思,乔帮主,我不是指他比你厉害,当然,我也不知道你厉不厉害……你说他跩什么,拽什么?!”

  “哗”鱼下锅了。

  “我寒食色条件很差吗?不差啊!我长得鼻子是鼻子,眼睛是眼睛,又没长得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,嘴巴也没长得像叼着两根香肠。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我爱党爱国,奉公守法,我道德虽不高尚也差不到哪里去,我一没吸过粉,二没蹲过局子,三没拐卖过妇女儿童。我怎么就成滞销货了?我抢手得很!他以为我离开了他就活不成了是吧,他想得美……诶诶诶,乔帮主,有话好商量啊,干嘛用枪口对准自己的嘴巴?”

  跟我待了两个小时后,乔帮主是阵亡了。

  他立即逃到局子中去,宁愿带着兄弟出去守夜抓人,死也不回家了。

  后来听说,那几天我们这片区的犯罪率创下了近十年来的新低。

  接着来受荼毒的就是号称我闺蜜的柴柴。

  “哗啦啦”一页《瑞丽》翻过了。

  “你说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啊,怎么就抓住我的过去不放呢?你说上天要凑齐我和他这么禽兽的两个人容易吗?不容易啊。我们怎么能这么辜负他老人家的一番心血呢?……”

  “哗啦啦”又一页《瑞丽》翻过了。

  “可是我不能服输啊,我寒食色凭什么要被甩啊,我究竟是哪里做错了?自从跟了他,我这只红杏眼看就要枯萎了都还是一直坚守阵地,死都不出一次墙,这是什么精神啊?我要是在古代,那绝对是能得三块贞洁牌坊。你说他怎么就这么不知足呢……”

  “哗啦啦”再一页《瑞丽》翻过了。

  “我是不是就注定要孤独终生了啊,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,你说十七岁时,人家在专心读书,我就在谈恋爱,现在人家都生娃了,我还没嫁出去,我怎么就这么造孽哦,我到底是上辈子杀了多少人啊,老天要这么整我……诶诶诶,柴柴,你开窗干嘛?别跳,这是九楼!”

  跟我待了三个小时后,柴柴也阵亡了,连鞋都来不及穿就跑向机场,随便买了张飞机票亡命天涯去了。

  没办法,最后只剩下小乞丐了。

  不过念在这孩子太嫩了,心智没发育完全,感情世界估计也是一片空白,我觉得过早地让他知道感情的残酷是不好的。

  从我对小乞丐的善念就可以看出,我的人性还是剩了那么一咪咪的。

  不过,虽然不能让他耳朵受罪,我也不能让他舒服啊。

  所以,我开始将他往家庭主妇的方向培养。

  “是的,把床往那边移动,移动三厘米……三厘米,同学,你移动了四厘米了,快移回来!什么?为什么要移动,我看它不爽不行吗?”

  “地板一定要抹得很干净,是的,要光可鉴人,要我低头,就照出我长什么熊样,诶,抹上你的指纹了,快擦干净!”

  “窗户玻璃一定要抹干净,这样,方便我们打望别人,也方便别人打望我们,什么,你害怕?你是不是男人啊?不就是没系上安全绳爬上窗台吗?不就是不小心摔下去就成一滩肉泥吗?继续抹,没干净我不让你下来!”

  “只有马桶干净了,你的整间屋子才算是干净了,所以,使劲地给我刷,什么,刷干净了?胡说八道,我早上拉的那个屎点点还在那里粘着呢,给我黑起屁股刷。对,等会刷完后,我会从里面舀一杯水,让你喝下去的,所以别偷懒……诶诶诶诶,你拿菜刀干嘛?小乞丐,别抹脖子啊,你可是连菊花都没开启过,就这么死了多可惜啊!”

  小乞丐的段数不行,没被我折腾几下就要死要活的,怕闹出人命,我只能放弃。

  躺在地板上,脑子里迅速转悠着,还有谁没被我荼毒过呢?

  接着,一个活该被插菊花的人名进入了我的脑海。

  童遥。

  我连忙打电话给他。

  运气是真的好啊,童遥同学在那边“喂”的那声可称得上是百媚横生。

  我是他的谁啊?

  我只要站在童遥同学面前,闻闻他身上的味,就知道他当天穿什么颜色的内裤。

  也就是说,我听出了童遥同学正在做床上运动呢。

  于是,我深吸口气,低低地说道:“软~软~软~软~软~软~软~软~软~软~软~软~泄~泄~泄~泄~泄~泄~泄~泄~泄~泄~泄~”

  果然,那边马上传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:“啊,这么快就完拉?”

  接着,童遥同学惊雷般的怒吼从电话中传来:“寒食色,我要日你!!!!!”

  我“啧啧啧”地挂上了电话。

  这孩子,多不文雅,用太阳不就得了,居然用日。

  真是破坏我市形象。

  亏他舅舅还是市长呢。

  把所有人都整了一遍之后,我重重地倒在床上,闭上了眼睛。

  还是不痛快啊。

  心里,依旧是闷闷的,透不过气来。

  我想盛悠杰了。

  他现在,究竟在做什么呢?

  我开始展开想象。

  看看表,要到11点半了,以前的这个时候,我都是和他在嘿咻。

  也就是说,他现在估计也是那啥火焚身,只能用自己的右手帮忙解决。

  盛悠杰闭着眼睛,脸颊泛着可疑的绯红,脸部痉挛性地扭动着,最后终于虎躯几震,小狐狸开始吐口水了。

  接着,盛悠杰看着手上的白色液体,缓缓地将其凑近自己唇边,轻轻舔舐着,脸上一片陶醉……

  恶,算了,打着打住,我自己都受不了了。

  既然不能想恶心的,我只能想他的好处。

  那漆黑的发,白皙的肌肤,那妖娆的眸子,那挺翘的屁股,那细细的纤腰,那可爱的小狐狸。

  还有他覆盖在我身上时,那温热的气息,混合着销魂的喘息声,喷在我的皮肤上,迷醉得我要死要活的……

  这么一想,腹部便升起了欲望的火焰。

  不行,再这么下去,说不定我兽性大发,会把小乞丐拿来泄欲了也未可知。

  这次倒不是怕对小乞丐的心灵或者肉体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了——虽说我人性未泯,但所存的也极有限了。

  只是……小乞丐刚刷过厕所,实在不是做的好时机啊。

  所以,我决定用啤酒浇灭我那时刻都容易升起的那啥火。

  冰凉的啤酒,在唇舌间徘徊一阵,最终滚过咽喉,落在了腹中。

  欲火是浇灭了,但是怒火却上来了。

  我知道,我自己是醉了。

  我一醉了之后,并不是不省人事,脑子里反而异常清醒,敢做一切平时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情。

  所以,我头不梳,脸不洗,牙不刷,衣服不换,直接穿着拖鞋,手里拿着一瓶啤酒走了出去。

  目的地很明确——盛悠杰家。

  出门,伸手,拦了辆出租。

  那司机哥哥眼神不好使,非等我上车了才瞅着我不对劲,以为我是精神病,于是,边开车边胆战心惊地问道:“小姐,你们住的地方是不是有很高的一排围墙,那围墙今天是不是垮了,你是不是从里面逃出来的?”

  我直接想用手中的空酒瓶对准他的脑袋瓜子给砸下去,但想想自己不会开车,于是,便决定到了目的地再砸。

  但下了车,才要转身去砸时,那司机哥哥跑得快,车钱都不要我的,就直接跑了。

  我提着酒瓶,一步三晃地走在路上。

  前面花坛边,忽然出现了四个混混模样的人。

  每个人的头发都染成五颜六色,并且还烫成佛祖光圈一样,在脑袋瓜子上诡异地直立着。

  远远地看见我,那四双眼睛一亮,为首的那个道:“噢,上!”

  注意,这个“噢”是四声,充满了激动的思想感情。

  然后四个人就淌着口水向着我跑来,看样子是要对我进行那啥暴。

  我将手中的酒瓶掂了掂,觉得还是可以砸破两个人的脑袋,剩下的两个,一个用重踹小鸡鸡,一个用猴子偷桃,估计还是可以摆平的。

  但是,四个小混混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。

  在跑到离我三米远的地方时,他们生生地刹住了车。

  因为这个距离,刚好可以看清我满头乱发,满眼眼屎,满脸油光,以及闻到我的满身恶臭。

  然后,为首的那个混混悻悻地摇摇头,道:“噢,撤。”

  这个“噢”是一声,充满了失望的思想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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